离婚诉讼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日期:09-09 来源:未知

那么对于想解除婚姻关系,重新开始生活的男女双方来说,在离婚的时候,特别是在庭审过程中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从而使承办法官更好地判断离婚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呢?私家侦探分析根据审判实践的相关情况,认为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 的问题:

1.学会正确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感受。

处于婚姻漩涡当中的男女双方的感觉如何,如果作为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不向别人诉说,外人是很难查知的。但是判决离婚与否的法定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又必须让外人特别是离婚案件的承办人了解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真实感情状况。那么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婚姻是感情的结合,离婚是感情破裂的结果。而感情虽然是一种内心的东西, 但是也不是没有任何外在的表现的,离婚的男女双方或多或少会通过语言或者其他肢体行为表现出其内心的真实想法,庭审中当事人的陈述就成为主审法官了解离婚双方感情的一个重要途径。

所以,离婚的男女双方一定要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全面地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真实地表达自己对于婚姻和家庭的感想,一定要让主审法官能够得知你内心的真实想法。想离婚的,就要尽量陈述自己与对方生活的不幸福或者痛苦;不想离婚的一方就要尽量表达自己对于婚姻关系的珍视。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主审法官了解离婚的原因和矛盾的所在,从而正确地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确实破裂,还有无和好的可能性;同时,也使离婚的双方能够进一步的互相了解, 从而决定是否离婚或者不离婚。如果自己不善于言辞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东西,从而使案件的承办人通过书面的东西更好地判断离婚的男女双方是否感情破裂。

2.在庭审过程当中要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离婚意愿。在离婚之诉当中,人民法院会在庭审的时候,询问被告是否同意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关系的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同意离婚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就会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巳经破裂,会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如果原告是第一次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其配偶不同意离婚的话,人民法院通常会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所以在庭审过程当中,当承办法官询问自己是否想离婚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不想离婚,就要明确地告诉人民法院自己不想离婚;如果想离婚,就要明确告诉人民法院同意离婚,不能因为赌气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当然是否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的做法,所以在起诉离婚或者被诉离婚的男女双方一定要在诉讼前了解一下当地法院的通常处理方式,从而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不要用极端的方式威胁法官。

在有些离婚案件当中,有些男女双方为了离婚或者不离婚,往往采用极端的方式来威胁法官。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承办法官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代表国家公权力的职务行为,对于婚姻关系的处理结果是依法进行的, 代表的是国家对于婚姻关系的一种态度,并不是法官个人的态度。因此,当事人不能够把不满的情绪发泄给具体的案件承办人。

其次,威胁通常都是不起作用的,人民法院的法官不会因为当事人的威胁而改变自己的态度和审判结果。

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要正确表达自己的感情,不能够以自杀或者伤害法官等方式来威胁法官,否则不但不能够奏效,反而自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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